序号 | 条款 | 说明 |
1 | 4.4.1.1 产品和过程的符合性 | 这个是法律法规的总要求,不管是组织的产品还是供方的材料都应该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
2 | 4.4.1.2 产品安全 | 这个要求我们要识别产品适用的法规,并作为设计开发、生产、供应商管理等过程的输入。 |
3 | 7.5.3.2.1 记录保存 | 这个条款要求我们记录的保存要满足法规法规要求,比如: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第九条 生产者应当建立并保存汽车产品设计、制造、标识、检验等方面的信息记录以及汽车产品初次销售的车主信息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 |
4 | 8.2.2 产品和服务要求的确定 8.2.3 产品和服务要求的评审 | 这个要素要求我们在识别产品和服务要求时,要识别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对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评审,确定是否能满足法规要求。 |
5 | 8.3.3.1 产品设计输入g)顾客确定的目的国(如有提供)的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 这个要素要求我们在产品设计输入时需要识别顾客的目的国的法规要求。 |
6 | 8.3.4.2 设计和开发确认 | 这个要素要求我们产品开发确认时需要满足法规或标准的要求,与对应的8331输入一致。 |
7 | 8.4.2.2 法律法规要求 8.4.3.1 外部方提供的信息-补充 8.6.5 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 这个要素要求我们要建立一个流程文件规定如何识别材料需要遵守的法规法规,并将此要求传递给供方进行控制。公司应该在IQC确认供方物料是符合法规法规的。 |
8 | 8.5.2.1 标识和可追溯性-补充 确保能够满足顾客要求和/或法规对响应时间的要求; | 这个要素要求我们建立可追溯邢计划的时候,需要遵守法规要求,比如:《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管理规定》中VIN码的要求。 另外我们追溯性还得满足响应时间要求,比如: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 生产者实施召回,应当按照质检总局的规定制定召回计划,并自确认汽车产品存在缺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者被责令召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质检总局备案;同时以有效方式通报经营 |
9 | 10.2.5 保修管理体系 | 这个要求中组织被要求保修时,这个被字可能是客户要求,也可能是法规要求,比如: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